济宁出台方案 8成养老机构年内可开展医疗服务
规模较小的可与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嵌入式”发展
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
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一级以上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2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可依据规模和实际需求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规模较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
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开通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入住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
家庭医生签约优先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
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延伸处方等签约服务内容。制定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新增服务收费标准,提高家庭诊疗服务项目标准。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依托二、三级医院,组建由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共同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优先满足老年人签约服务需求。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为辖区内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
中医融入医养结合,开发相关保健技术、产品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医养结合,支持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室),以老年人为重点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针对老年人群设计个性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包。
吸纳社会力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
对于符合规划条件、准入资质的社会资本,其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不得加以限制,并按规定享受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运营管理。
依托旅游资源,规划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小镇、度假养生和休闲养老小镇、生态休闲养生小镇等,打造集健康、养生、养老、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
在医药、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保健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发展一批特色企业和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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