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9)
考核指标:形成民族医防治重大疾病或优势病种的防治方案、诊疗标准与指南、特色技术及有效制剂等服务包不少于8个;明确5~7个代表性民族药经典方剂的组方理论、临床定位,并对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做出评价。
实施年限:2018-2021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7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30家。优先支持前期已有较好研究基础、资源可整合度高,特别是已经建立了民族医治疗优势病种的专业临床研究队伍,以及具有民族药安全性与有效性良好研究基础的专业队伍。
申报要求
1.本专项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12家。
2.申报单位和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必须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承诺各领域项目产生的所有科学数据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在专项约定的条件下对专项各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如不签署数据递交协议,则不具备承担专项项目的资格;签署数据递交协议后而不在商定的期限内履行数据递交责任的,则由专项责令整改;拒绝整改者,则由专项追回项目资金,并予以通报。
3.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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