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保健事故频发 亟须明确监管主体制定规范标(2)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类服务应由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服务岗位人员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开展的服务范围应与取得的资质相一致,同时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表示,2015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增加了保健调理师,2016年12月,人社部公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确定“保健调理师”是唯一一个保健类职业。
据了解,考取这一证书的约150万人,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万。北京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真正接受过正规培训考取职业资格的人很少,56.25%的从业者仅通过内部培训就直接上岗。
姜莉云表示,有些养生馆的“技师”虽有各式各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但在医疗上都是不予认可的。北京一家美容美体馆的店员告诉记者,入职时会接受公司培训,培训优秀者可以拿到美容师资格证,并没有相关的保健类资格证,但刮痧、拔罐等都可以干。
亟须明确监管主体制定规范标准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认为,利益驱动、监管缺位、标准缺失,以及错误的养生观都是乱象的原因。
据记者了解,绝大多数养生机构处于监管盲区。云南省卫计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卫计委主要管医院和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对这些非医疗机构的养生馆没有执法与处罚权;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主体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及消费纠纷查处,很难对其经营项目的专业性有效监管;而馆内的保健品药品归食药监部门管,但也不是所有养生馆都出售药品。
“看似谁都能管,但其实谁都没法真正管。往往是出问题了,才由卫计委联合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联合行动,但多部门执法还没有完善的机制,协调起来存在困难。”这位工作人员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表示,治理中医养生馆乱象首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其次要围绕中医养生保健出台一系列规范标准。
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组织专家,对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服务人员规范、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等进行研讨,在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施行后,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
北京中医药养生保健协会常务副会长赖南沙说,北京市中医药养生保健行业自律准则已完成意见征求即将下发,会员企业将按照养生保健机构管理规范进行自律。下一步,协会还将借鉴食药监部门对餐饮企业的评星模式,对养生保健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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