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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3-27

除了要求有关部门负起责任,田女士更呼吁普通市民从自身角度出发,掌握一些中医、营养方面的常识,增强自我辨识能力。“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豆浆好,这就是个常识。不管张悟本说没说,都不会改变我们的看法。”田女士提醒大家,对于一些陌生的、古怪的、以前没听说过的秘方、偏方,在无法完全确认之前,都不要轻易相信。

然而数据表明,我国至2009年,只有6.5%的民众在健康素养方面考核及格。卫生部虽组织专家编辑出版了《中国居民膳食平衡宝塔》和《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等权威书籍,但并未获得大力推广。如此看来,健康教育常识的普及工作任重而道远。

标准难定隐忧丛生

不同情况区分对待

周末,智同学有时会陪父母到一些养生场馆放松,最常做的保健项目就是“足疗”了。虽然按摩一番后的确有种“舒服”、“轻松”的感觉,但次数多了她也生出一些担忧。“我们去过好多家足疗馆,但在不同的店,店员的按摩手法都不一样,无论是起始点还是按摩力度,足底按摩难道没有一个标准么?”

基于此,她从来不敢尝试那些更高级的养生“套餐”,比如先足疗再刮痧,或者先足疗再拔罐等等。“足疗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吧,别的就不好说了。”“我的一位叔叔,有一次因为颈椎不舒服,就去做了个全身的盲人按摩,结果更加严重,后来去医院看了才好的。”

她将目前的养生保健会馆水准评价为“良莠不齐”,对于朝阳法院的提议,她认为,“规范当然是应该规范的,要承认的是,的确有一些保健场馆是很正规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也高,如果为保健行业设置一些标准,也算是对这些正规场馆利益的一种保护吧。”

规范中医养生保健市场,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切实维护百姓的根本利益,是一个牵涉多方面多部门的话题。作为政府与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自身的义务;作为专家与知识分子,要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作为普通消费者,要加强学习,明辨是非;作为大众传媒,更要谨慎对待各类养生学说、养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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