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局局长屠志涛:中医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尤为迫切
“《中医药法》的实施为中医药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医药人才的培养现状并不乐观,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尤为迫切。可以说,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中医药法》的实施效果,进而影响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
“《中医药法》的实施为中医药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医药人才的培养现状并不乐观,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尤为迫切。可以说,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中医药法》的实施效果,进而影响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屠志涛日前围绕如何加强推进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优质资源下沉和中医药国际化等,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等问题,接受了《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
传承发展带头人应是中医“全科”医生
《中医药法》第七条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纯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西学中人才的培养,社会人中医药素养与技能的培养,以及国际化跨界人才的培养等。可以说,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直接影响着《中医药法》的实施效果,进而影响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屠志涛认为。
据介绍,目前北京的中医人才培养是按照体系分级分类进行,即“125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旨在每三年培养10名立于国内中医药科技前沿的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名能代表首都中医药学术水平的复合型中西医结合专家,50名区县级有较高诊疗水平的中医药临床专业骨干。
“这些人应该是新时代北京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带头人。”屠志涛说,“但要强调的是,这些带头人必须是中医‘全科’医生!”
他表示,自古以来,好的中医大夫都是全科医生——不仅懂理论,还善临床;不仅懂医,还通药理;不仅能号脉开方,针灸刮痧拔罐也样样精通;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常见病都能看;不仅能治“已病”,还善于治“未病”,全面处理医疗、养生保健问题……“具体来说,就是针灸、开药、养生、八段锦、五禽戏、药膳等等都要会。”屠志涛说。
“但是,目前中医全科医生面临的问题,不是‘少’,而是近乎‘没有’!中医院校教育目前仍按西医标准来分科培养,如果分科太细,就难以培养出具有整体思维、中和思维的中医大夫。而且,中医从业者现在是按项目收费,不利于综合辨证施治。只有实行按病种收费,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屠志涛认为,“因此,人才培养机制及相关政策配套的改革,显得尤为迫切。中医药的教育必须要遵循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规律,跟它的学术模式、服务模式以及产业模式相结合,才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
促优质资源下沉打造中医药发展模式
“强基层是中医药管理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的重点。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与基层的上下联动,是提升中医药服务效率的有效手段。”屠志涛说,“目前,中医药应解决的是资源转化的问题,需要找到一个好的发展模式,将中医药的卫生资源与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生态资源、科技资源等统筹结合起来,中医药学术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亟待变革。”
《中医药法》第六条明确,“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他透露,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医药法》,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正在积极推进《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修订的调研,力争进入市人大条例修订程序。其中,让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切实融入老百姓的生活,提升全民中医药素养,以促进中医药发展模式的形成,是调研及未来修订条例的重要目的。
据了解,近几年来北京市在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方面已经进行了不少尝试,有“名中医身边工程”、“中医药健康养老时效工程”、“中医药治未病工程”等。2018年,“名中医身边工程”将继续组织市区二级名中医每周到全市33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坐诊,推动专家、病种、技术下沉基层,居民可就近享受名中医服务。实施中医药健康养老时效工程,推动中医药医养结合三模式改革,扩大中医药健康养老试点区范围,支持建设好以医养结合为核心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实现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全市覆盖,推动中医治未病工程工作机制落地,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科的主体作用和中医治未病平台的支撑作用,扩大中医药治未病的服务人群。
中医药国际化应该“中主西随”
《中医药法》第九条明确,“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