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医养生市场混乱监管难 “伪专家”大肆敛(2)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4-04
据了解,今年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21个地区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兰州市城关区也在试点范围。各试点地区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确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该《标准》明确规定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可以开展的项目类型,包括咨询指导类、按摩类、熏洗类、艾灸类、贴敷类、拔罐类、刮痧类和其他以中医理论、理念为指导的各种物理方法、自然疗法等,不得超范围服务,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销售等活动。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确,导致卫生部门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监管难度大。这位工作人员称:“卫生部门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的中医推拿、刮痧、拔罐等项目被认定为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但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开展的按摩、刮痧、拔罐,甚至针灸等疑似涉医行为,究竟是否构成医疗行为,很难区分……如果这些保健场所没有使用医疗专门术语,也没有宣传治疗作用,那就应该是社会服务机构。医院等医疗机构内出现问题,可以针对情况进行处罚,但非医疗机构设相关项目,因其不属于医疗机构,所以不在卫生部门管辖范围之内。而目前并尚无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医疗与保健行为,所以,中医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监管无依据可循。”
(原标题:兰州中医养生市场混乱监管难 “伪专家”大肆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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