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规划》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允许中医医疗资源丰富的地方中医医疗机构转型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技术人才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规划》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同等条件下,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
《规划》指出,放宽准入条件,整合审批环节,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以及护理、疗养、康复机构。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和康复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业务和技术合作。
允许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中医医院,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公立中医药机构执业医师到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多点执业。
素有“简、便、廉”优势的中医广受百姓欢迎。近年来,榆林在贯彻中、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条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榆林市还出台《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充满生机。
加强县级中医院建设
带动乡村卫生发展
6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卫计局中药科了解到,通过多年的发展,榆林在中医药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除榆林市中医院,陕北地区唯一的一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外,另一家民营机构——陕西广济堂医药集团,也为榆林的中药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华商报记者在榆林市金沙社区卫生站中医理疗室看到,这里远远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中药香气,室内不少市民正趴在床上接受针灸、艾灸、按摩。
“我的腰腿疼有5年多了,没好好治过,听说社区也有中医理疗技术,就过来看一下,没想到治了没几天,疼痛明显减轻了。”已做完治疗的市民王树军说。该站大夫王松介绍,附近不少人患腰腿疼和颈脊椎病,一般以艾灸、拔罐、TDP治疗仪照射等方法治疗,“这些技术我们已经掌握了。”
根据《实施意见》,榆林市县级政府要依法履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职责,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按照中医药自身规律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运行机制,尽快开创中医药健康发展新局面。要根据中医药的行业特点设立发展中医药专项资金;在中医药人员的职称晋升、岗位设置、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合理确定中医收费项目及价格(收费标准太低,中医不但难发展而且难生存);拟定全市优秀中医药工作者、管理者、科普宣传者的评优活动标准;严格中药饮片使用和中药制剂配制的管理;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药名义非法行医、制售伪劣中药行为。
该局副局长高治中还提到,中医院是中医药的主要临床基地,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是中医院的立院之本,办好中医院,加强中医医疗工作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头戏。榆林市各级中医院应本着先中后西、能中不西的办院宗旨,逐渐兴办中医为主的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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