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一个月,化妆品行业“抢人大战”加剧?
化妆品行业中,“成分党”在过去的几年里悄然崛起,同一时期,化妆品行业中的原料使用和配方研发越来越被重视,但对原料尤其是配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使得美妆产品鱼龙混杂的问题仍然突出。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药监局起草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新规实施一个月,有多少老板要考虑退出这个行业?又有多少老板要考虑产品涨价?有多少老板为抢到一个合格的质量安全员争破了头?
化妆品进入功效评价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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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原料而言。在过去,如若所用原料未被收录于化妆品原料目录清单中,即会被认定为新原料,并不被允许使用于化妆品产品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申请要求也非常严苛。
而新政的一个重大特色则是对原料风险做了划分,除美白剂、染发剂、防腐剂、着色剂和防晒剂等高风险原料按以往模式进行注册外,其他风险相对较低的原料则会走备案制,即企业按照资料规范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原料资料,获准备案后即可在一定范围内投放市场。
再就产品而言。新政对特殊产品和普通产品做了区分,对于美白、防晒、烫发、染发、防脱和新功效等存在高风险的产品,上市前需进行严格注册审查,须经国家总局4-6个月左右技术审查并得出安全结论后才可上市。
而这一效应也带动化妆品检测市场火爆起来,据了解,在今年第26届CBE中国美容博览会上,首次设立“检验检测”独立展区,众多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的展位都人满为患。
“中国化妆品行业已进入功效评价时代”已成为行业共识。
不过,由于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体系基础不够完善、费用高等等因素,再加上《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严格要求,这些新规的出台也让很多企业措手不及。
“《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这部法规技术含量很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研发官蒋丽刚曾在公开解读时认为,未来的化妆品,想要3个月从设想到上市,完成一个新产品开发,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也有行业人士发出感慨,“今夜又有多少老板要考虑退出这个行业,又有多少老板要考虑产品涨价,又有多少老板要考虑梳理减少产品,又有多少老板在考虑投资功效评价检测机构……”
事实上,各个品牌的表现正好说明了政策导向的作用已经发挥。此前业界疯狂出新款、比拼玩概念的风潮期,现在已开始逐步降温,大家开始放慢脚步,专心磨练产品。
其实,新规的发布,预示着中国化妆品正式进入功效评价时代,将让化妆品行业告别“自卖自夸”,步入科学发展,同时也会给很多企业设置门槛,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洗牌。
化妆品行业掀起“抢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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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明确了注册人、备案人对投放市场的化妆品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后,质量安全员可谓是一“员”难求。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招质量安全负责人太难了,现在在药监部门窗口递交资料,要提交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的个人资料,否则不予注册。”
据记者查询发现,“质量安全负责人”需求量最高的是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区,有些企业甚至从2020年底就已开始招聘。在BOSS直聘、智联招聘上,很多相关岗位甚至贴上了“急”字标签,薪资也上调至1.5万至3万元。
其实造成行业质量安全负责人短缺的原因是,新《办法》要求品牌注册人也增设企业安全负责人,但这一行业很多品牌注册方并非生产方,此前一般也不会设立此类岗位,这就导致这一职位的人员需求量大增。另一方面,化妆品行业本就欠缺懂技术和质量要求的化妆品质量负责人。
除了“僧多粥少”之外,新法规对于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和处罚要求严格,也让许多人望而却步。
过往,有些人专门在公司担任质量负责人,但仅是挂职,并未实际发挥作用,随着新《办法》对质量安全负责人的监管要求升级,也没人敢轻易去企业担任这一要职。
日前,广州市药监局开具的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某质量安全员在配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企业违法案件过程中,向监管部门提供了涉案产品的虚假的产品价格信息和产品召回证明材料。
这件事在业界引起了一场风波,纷纷表示在《办法》实施不到一个月还能冒险顶风作案,他是业内第一人。
此外,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同样有明确,管理混乱、问题频发企业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将承担后果甚至遭受处罚,并且玩忽职守、恶意违规、情节严重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来的化妆品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会是良好的商业伙伴,因为新《办法》要求二人同时承担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形成捆绑利益,共同把好产品质量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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