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管理划归消费促进司,直销牌照审批未来可期
商务部网站上关注到,“直销行业管理”已被划归到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直销行业管理问题被划为消费和流通领域,这对直销这个低迷的行业无疑是一个利好信号;有业内人士猜测,此次更换至消费促进司可能是从对“商业模式”监管转变为“销售模式”监管,并且未来将更注重消费者利益,也将对直销监管提出更严格、更细化要求。
内设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直销行业管理”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直销行业相关业务由市场建设司督办。
根据早前媒体报道,在2019年11月,商务部内设机构分工就进行了一次调整。“直销行业管理”相关职能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此前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市场秩序司没了身影。而内设机构调整后,市场建设司主要职能的第十二条为:“负责直销行业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这意味着以前归属于市场秩序司的直销相关业务已被划归市场建设司。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也于2020年4月9日更新,发布机构是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商务部内设机构曾出现变动,“直销行业管理”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并新增了“自贸区港司”。同时,此前原本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市场秩序司”已不在内设机构名单内。
《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说明,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实践具体来看,商务主管部门多负责直销审批前端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多在直销事中事后监管环节把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成立后,工商总局被合并,市场监管总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对应商务部这边,此前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机构则是市场秩序司,去年11月,该项职能则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如今被划归到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内设机构的调整是否能促进直销行业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新归属把直销问题划为消费和流通问题,是好的开端
根据2005年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我国直销行业的管理长期实行审批和监管分离的做法。审批和法规发布是在商务部,而日常的监管在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批牌的和“管牌”的不是同一个机构。而在商务部内部,管理直销审批和法规方面的机构也可以说是变过好多回了。
监管趋势愈发愈明确 细节更到位
监管范围将扩大至“销售模式”,那么像微商、社交电商等销售模式也将会纳入同频的监管范围,如此看来直销监管将会愈发趋严。
目前,围绕直销企业涉足社交电商的方式来看,大部分直销企业都是以搭建新平台、成立新的部门或分支机构来运营。平台具有体验分享、实时分销的功能,产品则多以自主品牌,以及国内、国际厂家生产的一些食品、护肤品、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等为主要类别。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对于直销企业而言,运作社交电商类的新平台,起步阶段总是会想快速引进新流量、迅速扩大平台的影响力,其绝大部分采用了多级分销模式,这虽然可以帮助其快速带来流量和用户,但也有可能导致平台用户将注意力集中在拉人头而非产品上,“涉嫌传销”也是紧贴的一个标签。未来直销、社交电商以及微商将会受到更加严监管的形势,使得整个商品流通环节更加健康有效的发展。
商务部官方网站对内设机构再次进行调整,直销行业管理变更划归为消费促进司,说明直销行业的商品流通监管有着重大的意义,有业内资深人表示,此举或关乎直销行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又或许直销牌照审批恢复在未来可期,同时监管部门也着力引导直销行业向健康发展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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