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木药业遭投诉 企业称与己无关
近日,本网陆续接到来自山东,河南,黑龙江,四川,湖北地区等地的消费者投诉,反映河北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木药业)产品虚假宣传,营销模式涉嫌传销。
虚假宣传涉嫌违法
金木药业集团是一家集中成药、中药饮片、药用冰片、保健食品生产及餐饮、宾馆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公司的主要直销产品双青胶囊。
记者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和金木药业的会员取得了联系,受邀参加了2017年2月17日至19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公司所在地现场招商会,17号会议主要是会员分享。记者通过现场听课了解,现场一位来自于河南的金木集团经销商的说法更加离谱,妹妹多年不孕,吃过双青,不到半月怀有身孕,自己的岳母手指多年伸不开,吃药后也完全‘康复’;会场中杨建,李艳红等会员分享中,详细介绍了双青胶囊治愈各种癌症,疑难杂症的良好疗效。
公司领导人现场讲解了关于双青胶囊原理功效说明,双青系列产物具备以下食疗浸染:发生免疫调理浸染,加强骨髓保留和存活;可以或许刺激单核淋巴细胞的增殖和巨噬细胞的活性吞噬病原体;抗炎活性和抗菌活性,其活性多糖具有抗透明质酸酶的活性及抗菌的活性;抗病毒、抗真菌、抗肿瘤及促进组织更新、伤口愈合的浸染等。据记者实际了解,双青胶囊是一款仅通过QS食物认证的普通食品,被打造成为包治百病的具有自生骨髓造干细胞的“神药”。
记者从金木集团微信公众号看到,每日病例分享中,有关双青胶囊对智力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尿毒症,乳腺癌,糖尿病,内分泌失调,白血病等等特殊疗效。金木药业大肆宣传双青胶囊的神奇疗效令记者匪夷所思,产品真有如此神奇疗效吗?一些医学界都无法攻关的课题顽疾,金木药业的普通食品就能全部解决?
金木药业大肆宣传产品对疾病治疗作用的良好效果,已明显违反《广告法》第四条,《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普通食品不能宣传保健治疗疾病的作用和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河北金木药业因虚假宣传被多家媒体曝光过,金木药业为何置之不理?是何后台在支撑金木药业这样毫无忌惮运行?相关执法部门为何视而不见?却迟迟无人过问!误导民众,致使患者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期,给受害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难道不该引起相关监管部门重视和反思吗?
河北金木集团涉嫌传销遭投诉 企业称与己无关
“通过直销方式缴纳690元至69000元成为河北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木药业)的初级至高级加盟商,通过发展会员进行对碰的方式周薪可达5万元。团队业绩达到一定数量后不但可以拿到团队5代(注:直接推荐的人为第一代,第一代推荐的人为第二代,依此类推)高达80%的领导奖,而且还会得到豪车及全球销售业绩10%的分红,很是诱人,怎么感觉有点像传销。”这是日前浙江地区的消费者通过投诉反映的情况。
据了解,河北金木药业是一家集中成药、中药饮片、药用冰片、保健食品生产及餐饮宾馆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获得过不少奖励及荣誉,在公益方面也积极参与。在该公司网站也未看到有关从事直销业务的新闻,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也没有查到金木药业申请直销业务的声明。倒是在网络上看到不少有关金木药业从事直销的信息。
据消费者反映,目前金木药业通过三药二茶五款产品从事直销业务,已经有不少人加盟。
我们第一时间与金木药业取得联系核实情况。第一个电话致电集团总部,总部告知直销业务要问集团下属的金木生物科技公司。金木生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目前是有直销业务,但具体情况不了解需要问另外一个部门,根据该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办公室的单小姐。
首先亮明身份及来意,就金木药业是否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药品是否可以通过直销业务经营及销售模式涉嫌传销等问题向单小姐求证。
单小姐称公司的确在申请直销牌照,已经在走程序,相关保证金也已经缴纳,针对通过缴纳费用加盟及发展团队取得报酬,药品是否可以走直销等问题,单小姐称不知情,目前是通过消费返利的方式开展业务,相关问题需要汇报后在回复我们。
但始终没有接到金木药业的任何回复。
随后再次致电金木药业集团。
金木药业集团行政办公室王先生否认了从事直销业务。金木药业从未从事过直销业务,关于反映的问题他们不清楚,从事直销业务的事情与金木药业没有任何关系,可能是有人冒名金木药业从事违法行为,他们也得到消息,现在正在着手调查。
关于消费者提到的目前由段先生及来自保定的陈女士在操盘金木药业直销业务是否属实时,王先生强调称公司目前没有从事直销业务,也不认识,公司没有这样的人。
针对宣传资料上关于金木药业斥资6亿元涉足直销的事情,王先生否定的说:“公司总资产也没有这么多,怎么可能投资6亿元,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个事情是有人在造谣。”
关于直销产品,商务部规定的销售范围有五大类,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厨具。药品及医疗器械不在批准之列。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列》相关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目前,传销及领导传销罪已经列入我国刑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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