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普悦医疗美容公司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被行政处罚20万元
近日,微商电商调研在启信宝上发现一则行政处罚书,决定文书号:观市监行处字﹝2020﹞第240号,处罚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处罚机关为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观山湖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该行政处罚详情显示,其处罚事由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而处罚内容为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叁拾捌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384684.00),上缴国库;二、罚款人民币贰拾万整(200000.00),上缴国库;罚没金额共计伍拾捌万肆仟陆佰捌拾肆元整(584684.00),上缴国库。处罚依据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经查,贵阳市观山湖区普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康成丞,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另外,我们发现该公司的曾用名为贵州普悦正大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据其微信公众号介绍,贵州普悦正大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注册成立,公司主营业务为基因检测、基因治疗、细胞存储、细胞培养、细胞抗衰老、细胞治疗等,在保持与国际最前沿生物医疗技术接轨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全新的、高端的、个体化的生物治疗方案,专业致力于国际生命健康科学领域里最顶尖的生物治疗和抗衰老的研发及应用技术。
目前,该微信公众号已停止于2020年5月12日,不再更新。
那么,该公司为什么会被行政处罚呢?
据信用中国显示,2020年5月14日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8号美的林城时代第E-03、F-01栋20层1-5号房的贵州普悦正大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两台台式电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中发现部分疑似传销的宣传资料和提成返利表格。宣传资料为“贵州普悦正大2.PDF”,其中含有:“静态收益:0.8%;直接收益:静态收益的50%;二级推荐奖励:静态收益的50%;动态奖励:直接分享奖励10%;间接分享奖励5%;区级奖励5%……”等内容。提成返利表格名称为“全网(1)”、“工作簿1”、“12.13”等。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
此外,在启信宝上还发现一则行政处罚书,决定文书号:(黔筑)市监械罚〔2019〕4号,处罚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处罚机关为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内容为未按照医疗器械有效期限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案。
还值得注意是,该公司失信被执行信息一共有6条,履行情况都为全部未履行,失信情形都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执行总金额为121485元,限制高消费信息也有2条。
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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