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1200元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据该则信息显示,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0.12万元。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悉该处罚文书为京密市监罚字〔2021〕1199号,处罚的日期为2021年07月13日。据悉,当事企业违法事实如下: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查,当事人在其苏宁易购网店“康复之家医疗器械旗舰店”中销售“首儿 肤乐维肤霜硅霜 婴儿宝宝儿童护肤护理膏润肤护肤红臀止痒 100g硅霜 1盒”该商品时,发布含有“连翘果提取物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白鲜根提取物清热燥湿、缓解湿痒,地肤果提取物清热利湿、缓解湿痒,苦参根提取物清热燥湿,荆芥提取物解表散风/透疹/消疮/止血”等内容的广告。广告费用400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化妆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企业予以罚款0.12万元。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此外,该公司在今年4月同样因违反《广告法》而两度被监管部门处罚,处罚的日期分别为2021年4月23日和4月29日,处罚部门为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金额为9000元;以及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金额为1200元。2020年10月19日因销售的一次性防护口罩商品经抽检被判为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的规定,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罚款106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
图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2日,地址为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内锦程街。注册资金4000万元,实缴注册资金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谢春青。该公司为北京康复之家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最终受益人为柏煜,所持股权比例为52.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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