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无牌仍运营直销市场:多特瑞在华暗藏哪些风险?
近日,《知识经济》杂志发布题为《多特瑞 准直销企业如何在敏感的中国市场实现华丽转身》一文,该文中提到,2016年4月8日,多特瑞(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8000万元,这个数字刚好是中国申请直销经营许可企业所需的最低注册资金。
但是几经辗转,多特瑞和当时所有有意进入直销行业的企业一样,迎来了中国直销发牌收缩和最强监管,紧接着又是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申牌事宜就此被搁置。多特瑞并未因为没有一纸牌照而停掉市场,转而从产品线出发,沿用吸引产品爱用者的策略,推出“忠诚顾客回馈计划”,即市场激励模式,同时采取会员制分享的销售模式发展市场。据悉,多特瑞(中国)的会员制分享分为三个阶段,依次是优惠顾客、推广代理和企业代理。
1、优惠顾客:根据多特瑞忠诚顾客回馈计划,成为优惠顾客需要在注册时完成首张订单,且订单金额不少于100点(点是产品对应的PV值,1点约等于1美元)。
会员在购买多特瑞产品时,可以积累点数,用以参与“忠诚顾客回馈计划”。单笔订单购满50点,即可获得返点,点数可以用于继续购买产品但不能提现。
每月消费达50点,并维持1~3个月,可享受10%的返点比例;消费达标4~6个月,可享受15%的返点比例;消费达标7~9个月,可享受20%的返点比例;消费达标10~12个月,可享受25%的返点比例;消费达标13个月以上,可享受30%的返点。
值得注意的是,多特瑞要求会员持续维持复购,一旦某个月未完成当月指标,则重新回到原点积累月份。由此可见,以返点激励为主的“忠诚顾客回馈计划”,旨在帮助多特瑞维持住稳定的消费会员和复购率。
另外,注册成为优惠顾客时,需要有推荐人。而推荐其他人成为优惠顾客,则可以获得新推荐顾客在60天内购物额25%的点数,以及客户后期持续购买产生的维系奖励积分。这些点数积分都是电子券,只能用于购买产品,不能提现。
2、推广代理:推广代理在完成“优惠顾客”任务的同时,还需要推荐新人消费,拉新成功可以从直接分享的会员的消费、销售额中获得25%的提成奖励,从间接分享的会员的消费、销售额中获得10%的提成奖励,以及会员后续复购产生的奖励积分。
另外,推广代理每月消费需达到100点。
3、企业代理:据《知识经济》记者了解,多特瑞在海外采用国际会员奖金分配制度,也就是直销模式,大概分为快速奖金、3次方威力团队奖金、太阳系奖金等三种。快速奖金有三层;3次方威力团队奖金用于维持团队持续、稳定、成规模的消费,根据团队规模不同可以获得约合50美元、250美元、1500美元的月度奖励;而太阳系奖金则脱胎于如新海外制度中的“六层5%”:第一层到第七层销售提成分别为2%、3%、5%、5%、6%、6%、7%。另外,到一定高级别的经销商还将参与全球分红等奖励。
而在中国市场,多特瑞(中国)采取企业代理的奖励机制,并要求所有企业代理都必须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而所有的奖金在发放时都针对中国的具体政策进行了优化和改良,以不同级别企业代理为市场服务的工时来计算其代理奖金。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持一定的内部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又规避多层次和团队计酬的风险。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避监管风险,多特瑞(中国)规定经销商只能通过开设线下SPA馆来销售精油等消耗产品,不可以做线下活动、培训和面谈拉新等工作,鼓励消费者通过复购来维系庞大的市场增量。
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据天眼查APP显示,多特瑞(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8日,实缴资本8000万元,行政处罚两次,分别是2019年10月22日,该公司因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行为,遭到了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责令改正;2017年1月24日,该公司因广告内容使用了最高级等用语的行为,遭到了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节选自《知识经济》杂志,部分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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