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转发吴亦凡被刑拘公告,律师:或可判十年
原标题:中国禁毒转发吴亦凡案件,律师:若获刑加拿大籍也在国内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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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无顶流。
7月31日晚,北京朝阳警方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通报中吴某凡即是艺人吴亦凡。新闻事件主角之一都美竹,第一时间点赞了平安北京朝阳的这条微博。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禁毒也发了朝阳平安的公告。
此前,无论娱乐圈明星出现任何问题,因为不涉及到毒品的问题,中国禁毒账号都没有进行过转发、表态。
据此前报道:今年6月-7月,网红都某竹通过网络反映受到侵害,同时爆料吴亦凡多次诱骗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7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了针对都美竹通过网络反映受到侵害和吴亦凡一方报警称被敲诈勒索的情况通报。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对于吴亦凡事件,知名法律博主@岳屾山表示,刑拘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拘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1.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为有罪,所以会称为“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判阶段会称之为“被告人”,所做的行为会说“涉嫌”某罪。
2.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会依照中国法律惩处,并不会因其外籍身份而脱罪。外国人犯罪一般会判处驱逐出境,是在刑期执行完毕后强制驱逐,并十年内不得入境。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青簪行》要凉了?
此前,与吴亦凡有着商业合作关系的品牌方已经相继发声,与其终止了合作。
在7月18日,韩束成为第一个发声的品牌,随后包括兰蔻、立白、康师傅、王者荣耀、保时捷等品牌纷纷发布声明。7月22日,北京警方初步调查结果发布后,路易威登与其终止合作,至此吴亦凡的全部代言品牌均与其进行了“切割”。
作为昔日的流量明星,吴亦凡备受关注的作品就是待播古装剧《青簪行》。
如今,除了已经掉光的各大品牌代言,甚至拖累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价,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一出,业界认为他主演的巨制《青簪行》基本凉了。
据悉,《青簪行》由林玉芬、梁胜权、任海涛、郭虎联合执导,吴亦凡、杨紫领衔主演,该剧根据侧侧轻寒小说《簪中录》改编,该剧出品方是企鹅影视、新丽电视、凤凰联动影业。参考同级别的《有翡》,业界估测《青簪行》的投资至少在3亿元,更有消息称,《青簪行》的投资金额或可达6亿元,是腾讯的s+定制剧,当时找这两位艺人出演也是看中了两个人身上的流量和热度。
随着腾讯官方宣布与吴亦凡结束合作,《青簪行》的播出已经岌岌可危,如今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出来后,该剧播放的可能性极低。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目前,@电视剧青簪行已连夜删除与吴亦凡有关的内容,只剩下一条配角群像剧照内容。
业内也有猜测是将男主角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换头”,但这是一笔非常大的费用;如果该剧要重新拍摄,则依然是相当高的成本,且台前幕后所有的工作人员要全部找回来重拍,也很困难。原本《青簪行》作为腾讯定制的独播剧,如果顺利播出还可以开通超前点播等收费项目,收入应该会相当可观,而如今则基本成为了泡影。
多家关联公司已进行注销备案
目前,新浪微博上吴亦凡的粉丝聚集地“吴亦凡超话”已经被关闭。据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吴亦凡关联公司仅一家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其余均已注销。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林(吴亦凡表哥),吴亦凡持股99.99%,为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
图片来源:天眼查App截图
此外,吴林担任多家吴亦凡工作室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等。近日,吴林多家关联公司已进行注销备案、清算等。
此外,有媒体实地探访吴亦凡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公司。正逢周末,园区无人上班,吴亦凡的公司大门紧闭,园区安保人员介绍,公司人员大概十几人,从未见过吴亦凡到公司。
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平安北京朝阳通报后,#吴亦凡被刑拘#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人民日报、@中国长安网、@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等接连就此事发声。
@人民日报: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吴亦凡事件”早已不再是沾染着桃色气息的娱乐八卦,而是实实在在的涉法事件,也为全社会上了一堂很扎实的法治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子弹飞一会儿,这不仅关乎对受害人的保护,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吴亦凡被刑拘也再一次证明,法律不会因炒作而歪曲,也不会因流量而姑息,法不纵恶!
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没有哪个圈是法外之地!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涉嫌违法犯罪,必究!必惩!
来源丨北京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虎嗅、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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