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药监局明令禁止化妆品宣称“药妆”和“医用护肤品”
光是看到“药妆”或者“医用护肤品”这样的词, 我们都会隐隐觉得,它们会比普通护肤品更专业、更可靠、更安全、更有效果……
但是,国家药监局早就多次强调,“医用护肤品”和“药妆”“械字号化妆品”都是概念炒作,属于虚假宣传。
不但是在中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产品“的概念。
美国 —— 只有OTC药品/OTC皮肤外用药品,而没有法规层面上的药妆产品。
欧盟——根据EEC《化妆品规程》,欧盟把功效性化妆品作为一般化妆品管理,并没有“药妆”这个类别。所以,在国内比较知名的所谓“药妆”品牌:雅漾、理肤泉、薇姿,在欧盟内部是按照一般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只是品牌的一种宣传手段。
日本——根据日本《药事法》,把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具有一部分药品作用的产品,划归为“准药”,或者称为“医药部外品”。在管理上属于药品,销售时不如药品严格,任何人都可以购买。但是法规上并没有“药妆”这个类别。“药妆”也是民间对“医药部外品”的一种通俗叫法。
我们在网络上搜索一下,不难发现,药妆/医用护肤品这些都只是商家对品牌的包装,目的是让消费者对产品更信任。
药监局曾经有文章指出: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为什么要避免化妆品和药品的概念混淆呢?
主要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护肤品/化妆品,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天天使用的产品。因为天天使用,配方就一定要安全,既不能有直接的刺激和副作用,也不能对身体有累积性、潜伏性的伤害。
而医用产品/药用产品,为了达到效果,是允许有一定的刺激或者副作用的,所以我们在医药用品的说明书上都可以看到有副作用方面的提醒。
对人体有伤害刺激的化学成分,可以药用,但是禁止作为护肤品原材料来使用!
比如说有个成分:对苯二酚,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氢醌,可以说是对抗黑色素最猛的一款成分。目前来讲,在美白淡斑方面还没有谁能够与它媲美。
但是护肤品中(妆字号产品)严禁添加氢醌。因为氢醌属于三类致癌物。
而皮肤外用药膏中(药字号产品)允许添加氢醌,比如**氢醌乳霜,专门用于改善雀斑、黄褐斑。
再比如糖皮质激素类成分,药字号产品可以采用,很多皮肤外用软膏都有添加。但是护肤品中严禁添加使用。
同样的成分,为什么药品中可以添加,而护肤品中不可以添加呢?
因为护肤品属于日用产品,是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可以使用的产品。在质量管理方面,不但要排除短期使用是否有刺激和伤害。还要排除长期使用,是否会带来累积性的刺激和伤害的可能性。
而药字号产品不同,它属于治疗性的产品。一般都是治疗期间短期使用。即使有副作用,也是两害相较取其轻。
医药用品是病患过程中,阶段性的使用,不是融入日常生活中长期使用,虽然有副作用,但是为了治疗效果,也只能两害相较取其轻。
用医用、药妆来包装自己的护肤品品牌很多,良莠不齐,有不少是国际大牌,比如雅漾、理肤泉、薇姿、修丽可等等。他们在宣传上有一定夸大 ,但是不一定表示品质有问题。
也有很多小作坊产品,以医药为背景来诱惑消费者,品质难以保证。我们要买靠谱的品质安全的护肤品, 建议还是先查询是否备案(至少把不合规的伪劣产品先排除了),然后再在可信任的品牌中尽量多试用,找到最适合你肤质的产品。这样才能获得理想的护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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