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优化服务——贵阳扎实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贵阳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专项清理整治的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整治责任。
在此次专项清理整治中,贵阳市主要从6个方面着手——
强化生产经营监管。2021年,贵阳市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为D级,指导和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每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年不少于4次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企业开展全项目、全覆盖联合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原辅料查验、严格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规定,做好源头质量管控,防范保健食品安全风险。
整治违法营销和虚假宣传。重点治理利用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进行的虚假宣传,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加强广告监测与监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贵阳市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83家次,其中,符合要求237家,基本符合要求46家,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企业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整治违法网络营销。我市依托贵州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主动发起“整治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987个网络主体、13877个网页。
清理整治相关问题广告。严格执行《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播出虚假广告;电视广告长期坚持实行广告播前“三审制”,广播广告长期坚持实行广告播前“四审制”,严格杜绝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广告播出。
维护消费者权益。畅通“12345”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今年上半年,贵阳市“12315”平台共登记受理有关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88件,主要反映保健食品广告质量及价格等问题,其中,已办结75件。
严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未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品文告、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和传销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及传销犯罪等违法行为。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519家次,监测各类保健食品广告1621条次,责令整改46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件;开展旅游市场检查120余次,检查宾馆酒店205家次、景区景点67家次、旅行社80家次。
此外,贵阳市还多形式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充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重点群体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保健食品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文化和旅游部门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审查制度,落实审查责任,坚持播前审查,重播重审。
卫生健康部门依托食品营养周、食品安全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并将相关内容发放至居委会进行宣传。
各区(市、县)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集中开展“防范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主题宣讲活动,提高群众识别虚假宣传的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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