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我国日化品牌因虚假宣传被罚3.89万次 行业顽疾屡禁不止
近日,威露士关联公司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因“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事由为:经调查,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承认其生产销售的“威露士泡沫抑菌洗手液”(生产日期及批号:20200801WB09B)外包装背面标注“魔术泡沫 易冲洗 用量只是普通洗手液的一半、经济节省:用量只是普通洗手液一半、与本公司其他洗手液对比”的内容,属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最终,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罚。此前,威莱公司也曾因广告使用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被罚:威露士泡沫洗手液等5个系列产品标注有“抑菌护健康:有效抑制99.9%细菌,保障家人健康”等广告内容,但未在上述产品包装上表明上述数据的出处。
据了解,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要负责威莱集团中国地区业务,目前业务为制造销售消毒及清洁用品,旗下拥有威露士、威洁士、卫新三大品牌,是中国家用消杀产品中第一的日化品牌。
2020年,新冠疫情催生了巨大的消毒产品需求。全国医疗机构及其他公共场所需要大范围、长时间、高频次的消毒,此外,公众的居家消毒意识提高也催生了对消毒产品的需求。尤其是洗手液这种便民利民的产品,更是大受市场的欢迎。
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新冠疫情对84%的消费者的消毒产品购买行为产生了影响,预计全年消毒产品市场产值将达到382.6亿元。
在此形势下,“威露士泡沫抑菌洗手液”对外宣称的“用量只是普通洗手液的一半”等字眼,已经对消费者行为产生了误解与欺骗,违反了中国《广告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的条例,对其他竞争对手造成了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
除此之外,近几个月来,日化品牌涉嫌违规宣传的现象接连发生。
首先是林清轩旗下“林清轩山茶花时光修复洁面膏120g”“林清轩山茶花修复亮彩精华液30ml”产品广告宣传语中存在功能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被罚3万元。
另外,今年6月,雅诗兰黛旗下悦木之源产品“origins/悦木之源榆绿木青春紧弹塑颜霜”宣称“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等,因无法提供相应的功效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被罚40万元。
无独有偶,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舒肤佳,因在一款名为“舒肤佳TM柠檬清新型香皂”的产品外包装正面用较大字体标注“去除99%细菌”,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平顶山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016年起至今,我国日用品/日化品/化妆品领域(以下简称日化品)涉及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次数共计3.89万。
从时间上来看,2017年和2018年是日化品因虚假宣传受处罚次数最多的两年,年处罚次数均超过8000起。2019年相关的处罚次数呈下跌趋势,为6503起;2020年增长至7194起;今年前8月,日化品涉及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为4337起,仅同比增长了2.4%。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另外,《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评价机构,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项目要求,开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
有数据显示,我国化妆品产值达数千亿元,化妆品消费规模也即将突破万亿,成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消费国。
与此同时,近年来,化妆品的功效性也一直被消费者所看重,功效护肤正在成为趋势。欧睿国际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功效性护肤品市场规模为332亿元,占整体护肤品市场13.6%,预计到2024年中国功效性护肤品市场规模将达1010亿元。但是,化妆品功效宣传要有法可依,有实验数据为证据。
虚假宣传早已屡见不鲜,并且也一直是行业顽疾。但自新法规出台落地,行业监管不断收紧,无论是国际大牌,还是国产品牌,都要尊纪守法,尤其是在产品宣传方面,任何一个品牌都不能对此掉以轻心。
下一篇:重磅解读!“十四五”规划纲要12大要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延迟退休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