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现金流屡负存货高周转较慢 控股股东为贿案证人
编者按: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将于2021年12月16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4200.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波龙此次拟募集资金15.00亿元,其中,7.00亿元用于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3.50亿元用于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4.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营业收入分别为42.28亿元、57.21亿元、72.76亿元、53.02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2.28亿元、57.21亿元、72.76亿元、53.01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1.35亿元、58.74亿元、75.39亿元、53.38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净利润分别为-5843.69万元、1.27亿元、2.76亿元、6.80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653.97万元、1.28亿元、2.76亿元、6.80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12.48万元、1.10亿元、3.08亿元、6.06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亿元、-1.73亿元、4.24亿元、-9.71亿元。
2021年1-9月,江波龙营业收入76.79亿元,同比增长67.45%;净利润9.48亿元,同比增长3997.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8亿元,同比增长3997.9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71亿元,同比增长475.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8亿元,上年同期为-264.59万元,变动比例为-31562.27%。
江波龙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96.00亿元至101.40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31.94%至39.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亿元至10.35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247.53%至274.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3亿元至9.58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186.80%至211.16%。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资产总额分别为27.51亿元、40.33亿元、50.55亿元、56.73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7.06亿元、9.24亿元、15.92亿元、16.03亿元。
经审阅,2021年1-9月,江波龙资产合计为60.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50%;负债合计为17.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流动比率分别为3.60倍、3.95倍、2.76倍、3.0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54倍、1.87倍、1.32倍、0.86倍,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30%、9.19%、22.99%、23.61%,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5.67%、22.92%、31.49%、28.25%。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56.77%、54.01%、51.65%、54.49%。其中,Smart Global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19%、61.16%、64.14%、76.66%,威刚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34%、66.89%、65.80%、63.09%,海盗船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94%、79.54%、66.72%、61.57%,创见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2%、8.46%、9.96%、16.64%。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货币资金分别为5.31亿元、11.98亿元、15.85亿元、6.03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83%、34.47%、36.86%、12.76%。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银行存款分别为5.31亿元、11.98亿元、15.85亿元、6.03亿元,占货币资金比例分别为99.98%、99.99%、100.00%、99.99%。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07亿元、4.09亿元、3.85亿元、6.1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50%、11.77%、8.96%、12.93%。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8亿元、4.10亿元、3.86亿元、6.11亿元,其中,3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97亿元、4.05亿元、3.53亿元、6.11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4.08亿元、4.09亿元、3.86亿元、5.37亿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87%、99.90%、100.00%、87.8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83次、14.02次、18.33次、21.30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7.79次、7.11次、7.39次、7.59次。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同行业可比公司Smart Global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13次、5.33次、5.18次、5.61次,威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75次、8.91次、9.66次、8.53次,海盗船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68次、6.76次、6.86次、7.26次,创见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58次、7.44次、7.86次、8.94次。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3亿元、18.25亿元、22.46亿元、33.93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57.26%、52.53%、52.24%、71.84%。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存货余额分别为13.91亿元、18.52亿元、22.67亿元、34.5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815.60万元、2708.26万元、2132.06万元、6417.43万元。
江波龙表示,公司期末存货规模较大,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04次、3.23次、3.15次、2.95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5.21次、5.31次、5.25次、4.23次。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同行业可比公司Smart Global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2次、5.73次、6.43次、4.97次,威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13次、5.71次、4.60次、3.50次,海盗船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64次、5.82次、6.56次、5.70次,创见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34次、3.97次、3.42次、2.75次。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短期借款分别为2.71亿元、3.50亿元、4.14亿元、5.74亿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1.82%、39.72%、26.57%、37.15%。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62%、10.71%、11.96%、21.59%,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15.17%、17.42%、19.05%、21.54%。其中,Smart Global毛利率分别为22.62%、19.60%、19.28%、18.44%,威刚毛利率分别为6.05%、11.07%、14.82%、18.60%,海盗船毛利率分别为分别为11.95%、16.14%、20.53%、19.35%,创见毛利率分别为20.04%、22.88%、21.58%、29.75%。
从江波龙分产品类别看,公司嵌入式存储毛利率分别为6.41%、14.21%、10.84%、24.63%,固态硬盘毛利率分别为4.60%、5.27%、9.75%、15.33%,移动存储毛利率分别为10.16%、10.34%、18.12%、24.73%。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9.29亿元、18.03亿元、25.10亿元、17.89亿元,占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21.98%、31.51%、34.49%、33.74%。
值得注意的是,江波龙2018年的第一大客户为上市公司韦尔股份,当年江波龙向韦尔股份销售金额为3.15亿元,到了2019年,韦尔股份位居江波龙第四大客户,江波龙当年向韦尔股份销售金额为2.36亿元,2020年、2021年1-6月,韦尔股份退出江波龙前五大客户名单。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8.61亿元、39.62亿元、49.80亿元、38.79亿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3.41%、70.37%、71.96%、72.40%。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85.24%、85.19%、84.74%、83.59%,境外采购占比分别为95.65%、93.38%、87.61%、87.93%。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境内收入分别为6.24亿元、8.47亿元、11.10亿元、8.7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4.76%、14.81%、15.26%、16.41%。
2018年至2021年1-6月,江波龙境外收入分别为36.04亿元、48.73亿元、61.65亿元、44.3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5.24%、85.19%、84.74%、83.59%。
江波龙经过长期技术积累,已经形成47项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核心技术,依托核心技术研发取得12项成果,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25项。深交所在对江波龙第一轮、第二轮问询中均提出了关于公司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力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说明报告期内取得的发明专利数量大幅少于报告期外的原因,发行人目前的多数专利是否已过时淘汰、不具有较大的商业价值,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说明SD存储卡相关许可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相关许可费用、许可期限,是否能确保发行人长期使用;2019年6月许可协议签署前发行人是否涉及使用相关许可,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江波龙存在多笔关联交易事项,其中,2019年一笔关联销售金额达1.14亿元,为江波龙向ULucky International (HK)Co., Ltd.(佑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销售固态硬盘等存储产品。该公司为江波龙实控人之一蔡华波的长兄配偶之弟邢晓波持股100%的企业。此外,江波龙实控人蔡华波、蔡丽江等人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波龙无限担保。
江波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远低于同类产品销售单价。深交所对江波龙的第二轮审核问询显示,2019年江波龙向关联方佑祥国际(香港)销售1.14亿元;2018-2019年分别向恒储贸易销售2003.51万元、1308.37万元,向好友伴科技销售682.58万元、2421.44万元;2020年向中电港销售2585.57万元。江波龙向关联方销售价格远低于同类产品销售单价,如江波龙2018-2019年向佑祥国际销售固态硬盘单价介于14.71元/个-26.57元/个,同期江波龙固态硬盘平均销售单价为108.74元/个、143.28元/个。
深交所要求江波龙结合交易内容、产品型号、销售数量、金额等,说明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价格远低于同类产品销售单价的原因,发行人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内容、型号与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结构是否存在较大区别,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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