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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宣传”包治百病”,声称国企背书的艾丽莎究竟是何来历?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22-01-01

  近年来,为了契合当代女性对于美的不懈追求,越来越多的科学家们,将目光放到干细胞上。随着生物护肤时代的开启,新一代的干细胞生物护肤技术顺势而生!

  相比传统医美手段,干细胞拥有“再生修复”的特性,对于脂肪移植、疤痕、除皱纹等均拥有良好的改善效果,具有安全性高,成活率高、效果较持久等多重优点,并有代替人工假体成为填充剂的趋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面对一系列衰老问题,传统的护肤手段和产品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美容抗衰的需求。在此背景下,艾丽莎作为新晋国民护肤品牌,主打“零添加、零压力以及零防腐剂”,专注于生物细胞护肤的创新品牌也应运而生。那么声称被国企绿地集团收购的艾丽莎究竟是真是假?艾丽莎产品真的如宣传所言的那么神奇?艾丽莎现行奖金制度又该如何解读?

  公司背景 品牌来历

  据艾丽莎官方公众号了解,艾丽莎品牌隶属于江苏艾丽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据调查,江苏艾丽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物细胞抗衰与健康产业的创新型企业,致力于打造领先时代的生物细胞与基因抗衰产品。其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吴紫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吴紫娟、陈志贵、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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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作为江苏艾丽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丽莎)的法定代表人吴紫娟,其旗下有上海道格实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而上海道格实业有限公司曾因违反税收管理而受到行政处罚,且被多次抽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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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企查查)

  但是,从某经销商处我们得知艾丽莎为江苏艾玛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贴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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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调查,江苏艾玛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颖,注册资本2000万,实缴资本420万,是一家专注于生物技术的革新与生物护肤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科技服务公司,其经营范围是:生物技术、动物胎盘提取物、化妆品、保健品、动物组织提取技术、细胞系列技术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畜类动物胎盘及其他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免疫细胞、脐带干细胞、胚胎干细胞、脂肪干细胞及普通细胞的研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保存;动物胎盘提取物、化妆品、保健品的销售等。

  据企查查显示,江苏艾玛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而被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国企背书 是真是假

  从艾丽莎官方公众号,我们调查到隶属于绿地集团的山东绿地素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艾丽莎达成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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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山东绿地素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资本50万,法定代表人为魏涛。同时,从经销商小红(化名)处了解到,山东绿地素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国企绿地控股集团的三级子公司,山东绿地素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大健康板块是由艾丽莎来负责,并且成立了上海锦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也是吴紫娟,且计划于2023年在港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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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艾丽莎并不是经销商所说的被绿地集团收购,而只是与绿地集团的三级子公司绿地素本合作的关系,只是运营绿地素本旗下的大健康板块。

  产品成分 虚假宣传

  经查,艾丽莎品牌为江苏艾玛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贴牌产品,我们从艾丽莎官方公众号商城了解到目前艾丽莎旗下产品有艾丽莎HGH套盒、艾丽莎肌因十四套盒、艾丽莎胎盘蛋白套盒、面膜及辣木叶益生菌跳跳糖这几款产品。

  其中,艾丽莎肌因十四套盒宣传其为细胞再生,14天靶向抗衰,全球首创专利技术,零添加等,而在其套盒中的产品胎盘蛋白面膜中宣传称含有EGF表皮细胞生长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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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早在2019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明确表示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在配方中添加或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据悉,EGF又叫“人寡肽-1”,而寡肽-1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人寡肽-1未被收录于该目录,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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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艾丽莎的主推新品HGH套盒,艾丽莎经销商再其朋友圈宣传艾丽莎HGH套盒可分泌HGH人体生长素,提高自身免疫力,激活人体细胞修复再生,补充人体生长荷尔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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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据调查HGH生长激素(Human Growth Hormone,简写HGH) 是脑垂体分泌的一种必需激素。HGH刺激人体生长、细胞繁殖和细胞再生,它是一种多肽类激素,为蛋白质类,口服不能吸收,而且也有一系列副作用,如血糖升高,引起皮肤局部反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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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种描述,《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对于其宣传各种医疗作用,《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在艾丽莎经销商的朋友圈推广中,有各种对艾丽莎HGH套盒治疗疾病的宣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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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揭底制度 有何特色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艾丽莎的相关代理制度。据经销商小文(化名)介绍,艾丽莎主要将代理商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2991元的创客大礼包;22910元的会长;149100元的分公司。具体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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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制度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级别的创客大礼包:直推一套产品可奖励800元,间推一套可奖励200元,分享十套产品之后可升级为会长,还可获得8000元奖励;

  第二级别的会长:直推一名创客可奖励1400元,间推一名创客可奖励600元;直推一名会长可奖励5000元,间推一名会长可奖励2000元;团队里面一代会长复购即可获得100元/服务费奖励,二代会长复购60元/服务费奖励;

  第三级别的分公司:直推一名创客可奖励1600元,间推一名创客可奖励800元;直推一名会长可奖励9000元,间推一名会长可奖励4000元;直推一个分公司可奖励35000元,间推一个分公司可奖励8000元;团队里面一代分公司复购即可获得120元/服务费奖励,二代分公司复购60元/服务费奖励。

  从艾丽莎经销商处了解到,艾丽莎与绿地素本合作后,将全国分为七个战区,选出全国300个地级市,而且近期艾丽莎公司推出报单149100元的分公司级别,即可绑定赠送一个城市,300个城市送完为止,之后这个城市只要出单一套艾丽莎产品,经销商即可获得30元/套的奖励,获得绿地美好生活中心配套的绿地素本健康管理中心在当地城市的优先使用权,业绩突出者还获得国企员工资格,且配赠绿地泉集团原始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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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艾丽莎的经销商还有包括运营中心及服务补贴的团队奖励,要求直推5个公司和业绩累计300万即可获得艾丽莎公司的运营中心奖励,还可享受复购150元/套的服务补贴,团队每产生一位新的分公司,可获得6000元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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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从经销商小文(化名)处,我们了解到,艾丽莎对经销商还有开办会议的补助奖励,100人以上会议,现场只要报单分公司这个级别,即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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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述制度,本平台也请来了行业专家对其分析,该专家指出:上述文字内容清楚地描述了该公司的代理模式,主要是直接奖和间接奖,奖金的各项拨比是:创客级别的直接奖金拨比是26.7%,间接奖金拨比是6.7%,总计奖金拨比达33.4%;会长级别的直接奖金拨比是48%,间接奖金拨比是20%,总计奖金拨比达68%;分公司级别的直接奖金拨比是53%,间接奖金拨比是26%,总计奖金拨比79%。因为会员身份哪种都有,所以实际拨比应该在79%以下。

  后 记

  近年来,世界各国的不少企业都相继研发并推出了与HGH有关的产品,虽然HGH对于治疗儿童和成人的生长激素缺乏症是有用的,但创办并主持国际长寿中央(美国)的著名老年医学专家Robert N. Butler博士却表达了“所谓的抗衰老医学基本是个骗局,我们竟然还没有一个类似于血压计那样的测量衰老的仪器”这一观点。

  江苏艾丽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HGH套盒作为公司的主推产品,将其包装成“包治百病”,抵抗衰老,普通食品冒充保健品,且旗下护肤产品涉及虚假宣传,是否会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呢?所谓国企背书的艾丽莎未来会如何发展?对此,微商调研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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