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网点因没审批遭罚没20万元,地方直销监管再收紧信号?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的一则罚没处罚信息引发了直销行业的关注。某直销公司的经销商在贵阳市开设的运营中心(名称是“XXX经营部”),因为没有申请审批服务网点或分支机构,遭罚没总金额达20万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监的行政处罚信息)
这一案例的启发点在于,地方监管对直销企业的基层服务网点、分支机构和专卖店巡查,开始有收紧的信号。2022年,企业要合规经营,有必要对基层单位进行一轮更加细致的自查自纠。
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中,经销商已经做了哪些合规措施呢?
1. 经销商冯某已经与直销企业签订了经销合同,成为了该直销企业的经销商。
2. 经销商冯某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店中悬挂了公司的直销牌照,并在门头等印有“XX华旗贵阳运营中心”等字样,用来作为展示商品和培训会员。
3. 店中并没有卖产品。
4. 冯某通过该直销公司APP招募会员,并向消费者推销商品。
5. 以会员的消费金额作为业绩来源,会员的收益只有直接卖货的收益。没有间接发展会员的收益,会员的业绩级别符合有关的规定。
从上面这些对应条款来看,冯某的门店属于服务网点,基本做到了单层次直销,市场制度合规,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定位合规,证照资质合规这几个关键的环节。但是仍然遭到处罚。
主要处罚的点在于:
1. 当地市监部门认为,冯某违背了《直销管理条例》第九、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没有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构成了未经许可从事直销行为。
2. 冯某对招募的会员进行直接培训,但没有发放直销(员)证。
链接:《直销管理条例》第九、第十条: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
第十条: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处罚结果: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该经营部开业以来的所有违法销售收入31070元,罚款168930元,罚没合计20万元。
服务网点合规经营
1.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公司要在某个地方做直销,必须要在当地设有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对于有牌的直销公司,要设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要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审批,获得同意后,再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向商务部报备。
2.实际工作中,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的审批是怎么操作的呢?其实,企业向当地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到当地批复同意,再到统一汇总到商务部,再由商务部统一在官网(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更新《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名单,这中间有一个时间滞后的问题。从2019年以来,因为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这个版块的信息更新很少,所以这几年,许多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的变更,实际上并没有及时反映在官网上。
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如果已经申请或报备了,没有来得及在官网显示,是可以通过相关的文件证明的。本案例中,专卖店没有提供相应的材料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向监管部门申请审批,因而遭到了处罚。
3. 从处罚的力度来看,本案例处罚力度较大。该经营部营业不足4月间,共取得销售业绩3万多元,被处以全部没收违法销售收入,并罚款16.9万元(按条例规定是5万元~30万元之间)。
服务网点合规经营再需自查自纠
这几年来,为了做好直销监管,各地方专门制定了直销监管办法。例如,广东、江苏、重庆等。一般来说,各地方监管对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的监管是以训诫、督促整改为主,像本案例的罚没,在行业内属于比较少见。近两年来,直销企业加强了自查自纠的力度,因此出现服务网点和分支机构遭到巨额罚款乃至停业的极少。
近年来,合规经营已经成为直销企业的必修课,一些机制成熟的企业纷纷设立合规部门,还配套有合规手册、合规培训、合规巡查等制度。
贵阳这一案例说明,接下来,直销企业还需要加强对专卖店、服务网点、分支机构的合规培训,特别是报备和审批等关键环节。新年伊始,面对新的监管环境,广大拿牌企业有必要实施新一轮的自查自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