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医疗化妆品领域这些行为重点整治
4月1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强化风险防控,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药品市场处处长王新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省药监局将专项整治行动与贯彻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和“十大创新”要求紧密结合,联合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硬实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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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对接省公安厅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五个工作组,加强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联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强调要将专项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贯穿全年始终,明确任务,强化保障,努力实现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移送一批案件线索,打掉一批犯罪链条,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六个一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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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整治重点。药品领域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生产经营、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等行为,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无证生产经营和从无资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等行为,化妆品领域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原料和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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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打击力度。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疫情防控产品、集采中选产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惩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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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部门协作,坚持行刑衔接、关口前移,完善联合查办机制。紧盯疫苗类、抗癌类、急救类、降压降糖类、美容针剂类等产品,狠抓大案要案侦办,严厉打击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坚持抓整治与建机制相结合,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与公安等部门紧密协作,强化案件查办调度,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区域广的案件,开展联合督导、挂牌督办,坚决打赢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硬仗,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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