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昊执掌的这个全新部门,到底是做什么的?(2)
众所周知,过去,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它曾是发改、国土、住建等主导权竞争的焦点。试想,如果城市边缘有一块地,既适合建商场、住宅,又能植树造林,或恢复成湿地,这块地在过去一定是不同部门的“必争之地”。
这样一来,一项资源的开发或者保护,可能就不是基于科学的理性判断,或者社会各界的共同需求,而是由多个相关部门中谁更强势来决定的。在经济发展优先的导向下,最后往往是资源开发部门而不是资源保护部门“笑到最后”。
现在,自然资源部将几个部委的规划职能整合到一起,就能对各类规划进行统筹,相当于真正实现“多规合一”。我们都说要“一张蓝图干到底”,自然资源部的一大重要职责,就是给出这张蓝图的空间底图,告诉我们哪些地方能开发,哪些地方要保护。
职权
这张蓝图背后的自然资源部职权范围,简单来说,可以归结为两条红线。
一条是可以在地图上肉眼可见的“生态红线”。各类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重要森林、湖泊、海岛、湿地等,都要被划入生态红线,禁止或限制开发。要知道,这些可是占国土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关系到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瓜瓞绵延的生态区域,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动的。
想动一动?可以想象祁连山的大案处理了多少人。殷鉴不远。
另外一条则是“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相较于前者,这更像是一条隐形的控制红线。怎么理解?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可能有些抽象,其实岛友们只需要想象越来越紧张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就能明白其中通行的道理。
不仅如此,一项自然资源的开发,往往关系到生态系统中的其他要素,如果不加注意,后患更是无穷。
还是以青蛙的生存和栖息为例。如果开采某座大山上的矿产,就会破坏山上的森林植被,从而让山间的溪流和山下的湖泊干涸,最后影响某种青蛙的生存。这时候,是否决定开采,可以开采到什么程度,每年可以开采多少,可以开采几年等问题的确定,既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的需求程度,又要考虑林业资源、水资源破坏带来的损失,还要考虑青蛙的物种多样性价值。
这些工作由一个部门统筹,要比多个部门协调高效得多。
确权
总结来看,无论是可见的“生态红线”,还是抽象的“资源利用上限”,最终表现都是各类自然资源的确权管理。
自然资源全民所有(部分为集体所有),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不出意外的话,今后各级政府的自然资源部门,都将统一行使其全民所有者职责,负责保护、修复生态红线以内、资源上限以外的自然资源,并向社会释放可供生产经营、开发利用的各类自然资源产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自然资源部来统一管理,并不是像有些人所担心的那样出现了计划经济的影子;恰恰相反,明确了哪些资源要出于公益目的而保留、保护和修复后,就能更加明确哪些资源可以向市场放开,并可以由更为规范的市场机制来进行配置。
例如,我国目前已经建立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正在试行的水权交易或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都可以进行进一步地完善和扩容。供给侧结构改革,少了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自然资源的供给改革怎么行?
自然资源产权的整体明晰,同时有利于各类资源税、费的系统化改革。像大家普遍关心的土地财政转型、房产税征收等问题,如果放在自然资源税费改革的大框架下,可能将有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同样的,由于涉及到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合作,统一交给自然资源部来管理,将再一次体现职能整合的便利优势。
当然,作为一个掌握着如此巨大职能的新设机构,自然资源部同样需要考虑与其他部委之间的相互合作、监督的问题;在垂直管理、内部机构融合方面,也有一定的探索空间。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文/云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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