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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准新娘做拔罐养生时被烧伤 伤痕累累索赔难(2)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3-23

记者在济南市历下区卫生局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只要不宣称治病功效,非医疗机构是可以开展拔罐服务的。关于这一点,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在有关文件中,也有明确的表述: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那么现实的情况又是怎样呢?

记者在济南大大小小的美容店走访中发现,很多的非医疗机构虽然都会打“不看病”的擦边球,却仍然有很多店都在使用“中医”的术语,甚至有的店,其经营项目里,更是直接出现了多个疾病名称。

而像胡女士这样,遭遇了“辣手摧花”的消费者,在维权的道路上,却多多少少的陷入了无奈。胡女士说,“最后的话,我还是要起诉,因为我最终的结果就是要,把我的伤治好,这是我最终的目的,一定要治好我这些地方,因为我还没有结婚。”

济南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万红棉说,“不管是拔罐还是刮痧这些,我们还是建议,尽量是能上专业的医疗机构去做,因为在医生的指导下,他会根据你的病情来判断,你是适合做哪种操作,另外操作的部位,包括轻重的程度,剂量的大小,是不是需要配合一些刺血,肯定医生会有更准确的把握,对病情肯定是更有帮助。”

明明有政策可依,却常常被加以各种演变和解释,最后一个再明白简单不过的问题,就变成了错综复杂、无人愿管的烫手山芋。甚至于一会儿说不管,一会儿又说,只要投诉人坚持,也可以去管,这种自相矛盾的儿戏做法,恐怕就是当今法治化道路上最大的无奈和尴尬了。所以,面对这种种的尴尬和无奈,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许唯一能做的就是,睁大眼睛,在消费的时候,选择那些有资质的正规机构。不然,真的像胡女士这样美容不成,反而遭遇了毁容,谁又能给我们埋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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