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行政庭庭长王惠奕:用公平正义温暖群众心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那是一个与王惠奕年纪相仿的女孩,休庭时,她一点一点卷起袖子、裤脚,触目所及,一道又一道红色的疤痕如同蜈蚣盘踞在她身上。女孩是一起燃气爆炸案件的受害人,因被认定负直接责任,几年来她没拿到民事赔偿。“第一次,我觉得法槌是那么沉,承载着她对未来对人生的勇气。”王惠奕经过反复研究,查看资料,走访各方,最终支持了女孩的起诉。
这场改变当事人一生的判决,却是王惠奕的日常工作。王惠奕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0年,她公正高效审结各类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努力用公正和真诚化解当事人心结,同时全程参与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优化行政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为老百姓做多一些再多一些
2002年,研究生毕业不久的王惠奕怀揣着法官的梦想,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行政案件审理。刚入职,她遇到了影响一生的案件:一对摆修鞋档的老夫妇告政府,说把13岁的智障女儿抢走,却提供不了证据。
“按法律规定办驳回起诉就好了。”当时她这样想。可这么简单的事,法官却带着她,从收容站到孤儿院,从学校到路边小店,从关内到关外跑了个遍。最后,孩子没找到,老人却撤了诉。
“这是我入行的第一课,简单质朴得让我终身难忘。”王惠奕说,那一刻,她意识到,公平正义体现在为老百姓做多一些、再多一些的努力里。
2014年,深圳某政府部门对一小区违建走完拆除决定、催告等法律程序,却两年多没有实际行动,居民多次投诉。法庭上,政府部门一再强调,法律没有对强制执行的时限作规定。
“如果仅因没有期限规定,迟迟不做,那法律设定的强制执行制度有什么意义?老百姓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何以保障?”王惠奕这样提醒自己。最终她判决,即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依然需要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强制执行义务。后来,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全国十大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王惠奕看着胸前闪亮法徽上的金色天平,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消息 ,她深深地知道,当一名好法官,得有朴素的人民情怀,用公平正义温暖群众心田。这也是国家和人民赋予广大政法干警的重托。
2020年,深圳法院法官人均办案535宗,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据统计,王惠奕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公正高效审结各类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000余宗,无一引发不良投诉信访。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位公民
“政府法治水平提高了,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才能普照每一位公民。”王惠奕说,法官肩负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不仅要在个案裁判中实现公平正义,更要努力做好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大文章。
她发送的司法建议促使政府部门对文书模板进行检视,更正58处错误,完善执法流程,保障老百姓说话的权利;她连续9年组织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个人先后开展法治讲座50多场,足迹遍布全市主要行政机关。
此外,王惠奕全程参与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身体力行,带领集体共同推行繁简分流、全国首家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法智云端”建设、行政审判中心文化建设、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巡回审判等多项改革举措。其中,“法智云端”获评电子政务理事会“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App”,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肯定。
在承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的“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后,王惠奕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涉区政府、涉外行政案件管辖权由基层法院集中管辖,获得阶段性成果,被纳入最高法院、省高院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
一直以来,王惠奕始终坚守在行政审判战线,多年来,她荣获了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十佳新闻发言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多个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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