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路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卓兰”“海兰”“娜荷芽”……看名字,还真猜不透所指为何、其中之意,但在内蒙古自治区,她们可是赫赫有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她们是自治区检察系统努力打造的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的名字,是自治区检察系统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大力提升未检业务能力结出的硕果。
打击侵害温情守护
在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记者见到了检察官春华,她话语轻柔,如和风细雨,再急躁的心灵也会被她瞬间抚平。2010年,以她名字命名的兴安盟首个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乡镇检察室——“春华工作室”创立。春华带着一颗慈母之心和她的团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赢得了未成年当事人和他们亲人的心,不少未成年当事人都亲切地叫她“检察官妈妈”。
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长赵国华告诉记者,2019年,该院以“打击侵害、特殊保护、温情守护”为目标定位,牵头成立“海兰·未检”(“海兰”是蒙古语音译,寓意仁爱、慈爱,感化、教化)品牌团队,还打造了集司法办案、法治宣传、帮扶帮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并在全区率先建成了首个盟市级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精准帮教大数据平台。该盟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具有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宣告训诫等多功能的“呼斯乐(蒙古语,意为希望)青少年法治驿站”,驿站内专门建立了“一站式”取证救助办案区,实现了对受害人询问、身体检查、生物样本提取等工作一站式办理。
观护服务重塑习惯
依托“卓兰·未检”(“卓兰”,蒙古语,意为灯芯)品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起涵盖一个品牌、两个团队、三个系统、四个基地、五个机制的首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政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和社会化工作体系,形成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格局。
“我们自主研发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系统,可供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社会救助机构、体育馆等经常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进行入职查询,将保护未成年人的端口前移,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前预防。”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介绍说。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玉泉区委联合建设的玉泉区青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中心,是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是自治区首家司法社会服务机构。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建华说,这一中心由检察官、团干部、青少年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青年志愿律师、志愿者组成的工作团队,为未成年人提供系统化、专业化、个性化的观护服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塑行为习惯,构建良好关系。
网上平台精准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介绍,该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守护娜荷芽”(“娜荷芽”,蒙古语,意为新芽、幼苗)工作室,发布原创信息600余期,公众服务平台设置多项模块,推动构建“互联网+青少年维权”新模式;建成1700平方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内设大型互动体验空间和270度沉浸式环幕及5D超视觉动感体验平台,互动模式多样,法治教育效果明显。
该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护翼”工作室以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为依托,积极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实现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还同步上线“青少年网上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云平台App”,利用三维成像高科技,使青少年身临其境在“网上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同时,该App实现了对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重点信息采集、推送和监督,破解了开展临界预防难、信息采集难、监管教育难等问题。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了“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建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及查询系统,与公安、法援律师、心理咨询、居委会等实现“一键联动”,提升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精准性、有效性。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民族特点,自主设计研发“防治校园欺凌”蒙汉双语工作平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二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简小文说,目前,自治区和盟市检察院均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没有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的基层检察院,由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力推进专业化办案机制建设,全面实行“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新模式,全面落实了员额检察官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帮扶帮教的全流程负责制,三级院未检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基本满足了1:1:1的比例要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织得到有力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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