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家长会见
正义网济南11月2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张艺馨 韩立杰)10月30日,山东省平度市看守所审讯室内,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在两位检察官的陪同下,焦急的等待着,双眼不断望向防护栏一边的铁门。随着铁栏那侧房门的打开,狱警押解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中年妇女忍不住伸出双手:“儿啊,儿啊!”少年也呜咽着迎过去,手铐与铁栏发出金属的碰撞声,“妈妈,我错了,我想回家……”
时钟的指针回拨,停留在2017年5月的一天。那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年仅17岁被害人小新(化名)被人捅伤腹部,致肝脏破裂,构成重伤二级。而重伤他的,是他的职业学校的同班同学张阳(化名)。二人同在某企业实习,工作时因琐事发生争执,后被人劝离。回到宿舍后,双方一言不合又开始厮打,张阳顺手抄起宿舍内的水果刀,向小新的腹部猛刺过去……
案发后,张阳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寻找种种借口推卸责任,还经常不思饮食掩面痛哭。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他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到其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家庭生活并不富裕,张阳一想到需要赔偿被害人大额医疗费,就觉得对不起父母,压力巨大。检察官一方面对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联系其法定代理人安排亲情会见,希望通过亲情的力量,让张阳打消顾虑,认罪悔罪。
如今,一道铁窗,阻隔了母子二人,但二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母亲眼角含泪,仔细询问着儿子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并耐心加以劝导。“儿子,有错就改,我和你爸等你回家吃饭。”张阳也不停擦着眼泪:“妈,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接受教育,争取早日回家!”
考虑到张阳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没有聘请律师,会见结束之后,承办检察官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案件起诉后,又及时与法官沟通案情,配合做好被害人的赔偿安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使张阳得从轻处罚。
今年以来,平度市检察院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全面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并在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的基础上对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亲情会见,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感受亲情的温暖,得到心理上的触动感化,同时也藉此让家长帮助其子女认识自身行为产生的危害和后果。目前,该院安排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家长亲情会见,对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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