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医共体来了!2018年底山东医共体建设实现全(2)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每个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 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县级中医医院与上级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共体、医联体,积极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中医科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开展健康养老、养生治未病、妇幼保健、慢病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开展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
提升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以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康复为重点,进一步拓展乡镇卫生院尤其是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保证质量安全、完善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可将部分二级手术等检查治疗项目下沉、延伸至乡镇卫生院。 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部分科主任或技术骨干选派到中心(乡镇)卫生院担任主要负责人, 或组成技术团队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强化对下派医务人员管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健全区域资源共享机制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省级建立医学影像、病理远程会诊中心,承担全省疑难影像、病理诊断任务,各市全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建立统一共享的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 一体化服务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严格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前提下, 允许医共体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中标结果执行满1年以上的公开招标药品进行集中议价采购。 规范推进统一药品采购目录、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配送结算工作,药品目录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调整基层药品配备使用政策, 将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要求不再做硬性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使用的基本药物数量一般在该机构当月使用所有药品数量的50%左右。 加强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 用药衔接 ,医共体内要制定长处方、延伸处方实施方案,明确处方病种和药品目录,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完善。推进 药学服务下沉, 医共体牵头单位临床药师要通过现场指导、远程指导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长处方、延伸处方的审核,积极为签约服务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医共体牵头医院应组织组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等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专科服务团队,与辖区或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结对,通过定期坐诊、设立慢病联合门诊、远程诊疗、接受转诊等形式参与复杂疾病、疑难病患者的签约服务。 提高补助标准, 激励家庭医生更好地提供签约服务。 在落实免费签约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建立人员保障激励机制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 ,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 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落实 公立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 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
推进信息化建设
统筹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动 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纳入县(市)级和市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依托信息平台建立 远程医疗合作机制, 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服务。 2018年, 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 全省所有医共体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远程医学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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