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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2)

编辑:我要健康网 时间:2018-04-07

  二、缴费须知

  近年来,不少高校发生了新生在来校报到途中学费、生活费被盗、被骗或丢失的现象。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来了中国建设银行实名储蓄卡。本卡安全实用,并可作为到校后日常存款取款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实施学费批量代扣及奖、助、贷、补、困发放的唯一可使用银行卡。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并尽可能将学费、生活费等存入本卡中。

  1.为保证资金安全,请收到储蓄卡及密码信封后,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密码修改,修改后的密码最好不要采用出生年月日组合或六位相同数字,以免丢失后被他人套用密码取款而造成经济损失。

  2.为了确保顺利报到,请务必按通知书上相应专业的收费标准,于8月20日前足额存到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储蓄卡中,并保管好回单(注:储蓄卡为新生在校就读期间使用的银行帐户,存款余额不能为零,要多存10元,否则不能及时缴费)。

  3.家庭所在地没有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可在本地任何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8月20日前将足额的学杂费及生活费汇入随入学通知书寄来的储蓄卡帐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写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帐号栏填写储蓄卡的19位数字卡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长沙中医药大学支行。汇款3个工作日后,可致电95533、0731-89740327、89748568进行查询。

  4.按上述规定已足额将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储蓄卡账户的同学,学杂费将由学校统一根据缴费标准扣缴。来校报到时,可直接到各学院接待点领取学杂费收据。

  5.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长高校大学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22号)精神,要求2017级新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4〕14号)精神,按照新生入学时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毕业前所有学年医保费一次性交清,毕业之前不再调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年、人,学制*150元)。贫困学生来校报到需带齐减免医保费所需的证明材料:家庭困难证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生本人)、三无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证明,入学后经各学院审核、评定参保学生类别,对困难学生、低保家庭、三无人员、重度残疾学生的医保费按照各类人员的标准进行减免,将超过标准的医保费予以退还。不愿意参保的学生,开学后提出申请,签署《不参保承诺书》,在校期间不享受任何医疗待遇。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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