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公开招聘97名专业技术人员
经区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护理学专业:32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其他卫生专业: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临床医学(含儿科、病理科)、康复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麻醉医学要求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临床医学(急救120岗位)、医学影像、药学(西药、中药)、医学检验要求三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以上所有专业要求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或职称(对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执业资格或职称不做要求)。
非卫生专业:财会专业,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要求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助理会计师资格;电子信息工程(信息技术)专业,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要求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各专业招聘对象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护理专业外,有中级以上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职位
共招聘97人。其中:
卫生专业93人:临床医学36人,医学影像8人,药剂学(药学)6人,医学检验3人,麻醉学2人,康复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4人,康复治疗2人,病理学(临床医学)2人和护理学30人。
3、非卫生专业(4人):财会2人、电子信息工程(信息技术)2人。
三、受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本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聘用期满未取得所聘专业执业资格(职称)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需要者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人员如在合同期内辞职,需交纳违约金5000元。
(二)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现行渠道解决。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结合面试的方法(有本院工作经历者加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招聘名额的130%内人员进行面试。笔试与面试赋分之和确定总成绩,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招聘名额内依次聘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3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地点在丰南区医院四楼会议室(新华路9号)。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携带有关协议或证书。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及公示(2017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6日)。
对在区医院工作的现仍报考这一职位的人员进行加分。1、在医院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0.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最多加10分;2、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护士、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每项次加1分,最多加5分;3、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单项奖前3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团体奖前3名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同一赛事不重复加分。加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以上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算入笔试成绩。赋分的审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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