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自招:中医学专业计划录取28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4月10日,复试时间为:6月11日。共招收三个专业考生: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其中,中医学(岐黄国医班)计划录取28人。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9日至4月10日
二、招生专业:
共有三个专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
三、招生计划:
1、学校今年自主招生设置“岐黄国医计划”和“杏林英才计划”两部分,招生计划数不超过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文科生只能报考部分中医学和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中医学(岐黄国医班)除上海市和浙江省外,其他省份只通过自主招生方式选拔录取。
四、报名条件(考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奖;或高中阶段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在中医药和传统文化领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学习实践经验,且通过申请材料能够证明其具有一定的中医药领悟力及培养潜质。
五、报名:
网上报名:
请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9日至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报名。
邮寄材料:
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学校,报名材料应包括:
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能够证明考生符合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邮寄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7自主招生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注意: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
3、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请提供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及专家身份证明,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邮戳时间排序前2人)。
4、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5、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六、初审和复试:
1、初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2017年5月5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和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11日到学校参加复试。
第一阶段:面试,全体初审通过考生参加;
第二阶段:笔试,全体初审通过考生参加;
第三阶段:加试,从参加第一阶段的理科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第三阶段加试。
七、成绩和资格认定:
依据考生复试情况,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考生认定至以下两个项目之一:
1、岐黄国医计划:
参加第三阶段加试的考生中,根据复试成绩和计划人数择优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岐黄国医计划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申请材料评价、笔试、加试分别占总成绩的20%、30%、50%。
2、杏林英才计划:
参加第三阶段加试但未认定至岐黄国医计划的考生优先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在未参加第三阶段加试的考生中,根据复试成绩和计划人数择优认定至杏林英才计划。杏林英才计划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申请材料评价、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20%、30%、50%。
八、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第一类、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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