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薛城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薛城区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枣庄市薛城区广播电视台计划招聘播音主持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电视编导1名。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播音主持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含1.60米),均为赤脚身高;
(四)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1、枣庄市内符合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泰山南路区民政局北侧)
应聘人员通过薛城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如实填报《2017年薛城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与毕业证书一致,有工作单位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同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播音主持岗位的,需提供7寸生活艺术照2张及本人近期主持的口播新闻播音视频1份(自备稿件:消息1条,评论1条,均不少于90秒)。
2、枣庄市外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所需资料发送至xwpd4422452@163.com,相关证书、证明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播音视频资料格式为mov或mp4高清视频。照片先发电子版,纸质照片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的审查相关证书资料并测量身高,网上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测量身高,条件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现场证件审查、档案审查和网上学历验证等方式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复试及录用资格。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的相关事项,以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复试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初试人员应交纳初试考务费40元,进入复试人员应交纳复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参加初试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初试的主要内容为:在规定时间、规定现场完成指定稿件的播报、主持或现场评论、对话评委等。初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音色音准、播音技巧等,初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复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初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初试合格人数确定复试人员。复试的主要内容为:现场试镜。参加复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化妆后,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录制,评委根据应试者试镜录像效果打分。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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