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2)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分别为5500元/生/年、4800元/生/年、4600元/生/年、42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奖、贷、助学金:我校设有共产党员爱心基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根据生源省份招生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它省份按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在江苏省进档考生排序为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参照语文、外语、数学;高职升本科考生参照理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升本考生参照综合、技能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1.学生处联系电话:024—31207666;31207248
传真:024—31207014;
2.网址:
学校法定代表人:杨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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