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推拿科医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与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推拿科医师(专业技术岗位)1人。
具体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针灸推拿学专业;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职称;从事医教结合工作,要求具有推拿学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5月25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将根据本次招聘采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我院自行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15时期间,登陆我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本次招聘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见本单位官网()通知。
2.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由本单位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院务公开/人才招聘栏);
2.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师资力量/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61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93517 88081172。
原标题: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推拿科医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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