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通河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公(2)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由县卫生和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河县卫生和计生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和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当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0451-87258485(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原标题:2018年通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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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河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2018年度通河县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通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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