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缩减初中毕业生招生(2)
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培养,学位论文可以是临床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和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积极争取在我省增设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培养高层次医学拔尖人才。积极探索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支撑机制。
加强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在我省西部地区新认定1—2家培训基地。强化培训基地自身建设,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加强师资队伍能力建设。科学设置培训计划,推进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相匹配,培训计划向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倾斜,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规范教学活动,持续加强培训质量建设。
加强对医学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等院校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资源,建立覆盖城乡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将传统教育培训方式与网络、数字化学习相结合,鼓励优质课件、教材开发。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用好国家健康教育培训云平台,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便捷性。
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中医护理、健康管理等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特色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设立相关专业,加大应用型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探索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和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和扶持延边大学等高校开办朝医药相关专业,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
推进中医药课程内容整合与优化,构建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加强基础与临床课程贯通,实现理论与实践充分融合,拓展课程创新领域。推动中医药教材改革,2020年前,立项建设30部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适应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优秀教材。实施中医药人文社科振兴发展计划,促进中医药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
完善中医药师承中医药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推进实施吉林省“真中医”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以名老中医药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上讲台”,中青年教师“做临床”,临床医师“授经典”。充分发挥师承教育优势,强化中医药学术、技能传承,着力培养一批中医药传承领军人才、特色人才。将师承教育作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内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模式,做好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与中医类别医师执业管理制度的衔接,推动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师承教育的有机衔接。
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到2020年,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严格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用人管理制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农村订单定向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含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职高专毕业生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基础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支持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
加强薄弱地区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能力建设。支持吉林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等院校与薄弱地区医学院校在基地建设、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校校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重点支持薄弱地区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在医师规范化培训、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通过专家支援、骨干进修、适宜医疗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提升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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